近日,新西兰税务局对高收入人群的行为趋势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在引入39%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后,高收入人群申报收入大幅下滑,新注册实体数量则显著增加,目标人群2021纳税年度(2021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少申报的应税收入约为30亿新西兰元(1美元约合1.59新西兰元),造成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约为1.5亿新西兰元。
新西兰税务局指出,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上调以后,个人与实体之间的税率差异进一步拉大,避税的“诱惑”也随之增大,高收入人群可能会通过改变收入性质或利用信托机构等方式降低税负。
税负差异创造避税“沃土”?
自2021年4月1日起(4月1日是新西兰纳税年度的起始日期),个人取得的应税收入超过18万新西兰元的部分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从33%提高至39%。该项政策是新西兰工党的竞选政策之一,实施目的有两个,一是增加收入,通过获取额外的税收收入降低因政府支出增加带来的财政压力;二是调节分配,政府希望在获取额外税收的同时尽可能降低对中低收入人群的影响。据估计,39%的最高税率仅涉及全国收入最高的2%的人群。
在此之前,新西兰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四档,即:应税收入不超过1.4万新西兰元的部分适用10.5%的税率,1.4001万至4.8万新西兰元的部分适用17.5%的税率,4.8001万至7万新西兰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超过7万新西兰元的部分适用33%的税率。其中,最高税率33%与信托受益人适用的税率一致,但比企业所得税税率高出5个百分点。新西兰税务局指出,即使是这5个点的差异,也导致了大量自主经营的个人进行避税安排。该局对2018纳税年度不同收入阶段的申报人数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自主经营的个人在收入达到48000和70000新西兰元附近时出现了人数上的巨大波动,因为这两个金额正是边际税率发生变化的节点。
引入39%的最高档税率后,新西兰个人所得税税率由四档变为五档,且39%最高税率显著高于信托受益人适用的税率(33%)、组合投资实体税率(28%)以及企业所得税税率(28%)。也就是说,个人和实体之间的税率差距进一步增加到11个百分点。差距拉大,不仅加大了避税空间,也增强了避税动机。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特许会计师协会税务专家约翰·卡特伯森指出:“企业经营活动适用28%的比例税率,与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39%之间相差11个百分点。这一差异创造了避税的‘沃土’,高收入个人将会思考如何合法地避税,以减少需缴纳的税款。”
初步分析识别避税端倪
今年3月,新西兰税务局对高收入人群已申报的2021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预扣所得税(paye)和投资收入申报表进行分析发现,高收入人群所申报的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且不同类型的群体表现出不同的行为特征。一类是与受雇单位不存在关联或控制关系的高收入人群,他们的平均工资性收入从22.8万新西兰元降低至21.7万新西兰元,降幅为4.8%;另一类是与受雇单位存在关联或控制关系的高收入人群,如受雇单位的股东或董事等,他们对自身可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具有很强的控制能力,而这部分人群的平均工资性收入从19.1万新西兰元降低至16.6万新西兰元,降幅达13.1%。此外,自2020年11月以来,上述高收入人群新注册了10633个公司、2630个信托机构和362个合伙企业,与前12个月的新注册实体数量相比,增幅高达28%。
收入变动和新注册实体数量的大幅波动相互印证,显示出潜在的避税问题。税务局指出,高收入人群为避免达到18万新西兰元的门槛而作出的避税安排,不仅会导致税收收入流失,还会损害税收体系的完整性和公平性,打击公众对税收体系的信心。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来保障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的落实,实行避税行为的人数将进一步增加。同时,税务局也表示,当前只是初步分析,在收到全部纳税人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之前,税务部门无法完整地掌握纳税人的收入发生了哪些变化。此外,新冠疫情让许多企业收入下滑,这也可能导致企业主的工资性收入减少。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的税务合伙人罗宾·沃克指出,现在作出这一结论还为时过早。她说:“部分纳税人收入下降是有正当理由的,尤其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我们并不能断定高收入人群收入下降必然是税率提高导致的,疫情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也是一个不可忽略的因素。”
税务部门采取应对举措
为减少高收入人群的避税行为,新西兰税务部门采取了积极的应对举措。
加大对信托机构的监管力度。根据最新立法,新西兰税务局将有权从信托机构获取更多特定的信息。这些信息将帮助税务部门了解信托的使用情况,并找到防止高收入人群利用信托避税的方法。收入部长大卫·帕克的发言人表示:“在引入39%的最高税率之初,我们就曾反复强调,我们会对税法实施和信托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因此,我们取得了从信托机构采集信息以进一步了解信托行为的权利。新西兰税务局将针对这些信息采取合适的处理方法,以确保税收体系的公正性。”
加强纳税人行为模式的监控。新西兰税务局客户管理部负责人托尼·莫里斯指出:“我们将继续对纳税人行为趋势和模式进行监控,重点关注在2020年和2021年取得高收入的纳税人,因为这部分人有避税动机。当然,收入下滑也有许多正当理由,例如刚好在2020年或2021年退休或被裁员等。但如果发现纳税人有试图避免适用最高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行为,我们将积极应对,进一步了解这些纳税人的收入或业务结构发生变化的原因。”
加强税法遵从管理。新西兰税务局已经采取了许多税法遵从措施,尽可能减少纳税人的避税行为,但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造成的避税动机将会给税法遵从活动带来更多压力。
此外,新西兰政府还发布了关于优化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则的征求意见稿,目的是避免纳税人通过转变收入性质的方式避税,以维护税制体系的公正性。
来源:中国税务报
编辑: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