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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1日是国际民防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替代形式。指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确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易地修建。
对在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工业生产厂房除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不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政策规定,湖南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予以免收;
(二)新建幼儿园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
(三)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
(四)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五)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予以免收;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六)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七)国家规定的其他需减免项目,国家出台新减免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需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先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义务发生之日7日内按次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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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行为属于未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会受到惩戒或处罚?
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防主管部门除依法征收处罚、要求赔偿外,应当按规定将其违法失信行为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向社会公布,并对其失信行为采取相应惩戒或限制措施:
(一)分期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未履行后期修建防空地下室承诺的;
(二)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检测、测绘单位未按人防工程相关规范、标准开展相关工作的;
(三)生产安装的防护设备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或者生产企业垄断经营、采取不公平竞争手段的;
(四)擅自在人防围护结构上穿孔的;
(五)损坏、拆除或者擅自改动人防标识标牌的;
(六)拆除、损坏、侵占、挪走人防设备设施的;
(七)建设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取得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许可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附:湖南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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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谢瑞仁 丁斯斯
编辑:彭竞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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